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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1+1 |托儿服务既是家庭的事,也是国家的事!

日期:2025-12-25 10:21 浏览:
从托幼机构到托育人员,从预防措施到监督管理,12月22日,8章76条的托幼服务法草案提请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首次审议。托儿服务法的制定,不仅将为最弱势的婴幼儿和三岁以下儿童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也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降低家庭养育成本、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一步。 《新闻1+1》联系到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莉、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施毅,对此进行了分析解读。草案明确提出的“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会出现哪些重大障碍?张莉 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我认为最大的障碍是通过法律明确各级政府需要将儿童保育服务相关经费纳入各级政府预算。其次,这意味着过去我们的基本公共服务没有明确认识到托育服务本身的独立地位和独立特征,这会导致不同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参差不齐、参差不齐。通过立法明确将普惠性幼儿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也有利于国家和地方政府将幼儿服务明确纳入本级基本公共服务目录,确保幼儿服务在大公共服务乃至基本公共服务全序列中占有一席之地。第三,我认为,从法律上来说,我们各级政府应该承担起应有的法律责任。等。比如,是否要组建相应的托儿服务机构,同时将一些比较需要托儿服务的群体,如家庭经济困难婴幼儿、残疾婴幼儿等真正需要国家支持的婴幼儿纳入到基本公共服务中,充当国家的后盾。该法律将对各级政府产生什么影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莉:我觉得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让政府的一些支出能够授权、有法可依。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要防止地方政府因为一些顾虑和感觉没有法律依据而将相应支出排除在预算中。这保证了我们政府提供这些支持有法律依据,也将缓解我们政府和社会的一些担忧。相关工作人员。另一方面,通过立法,政府对托儿服务的支持形式可以进一步推广和多样化。标准制定后,托儿服务的门槛是否会提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莉:从注册到准入的转变,实际上是国家通过许可的方式对我们的托幼机构在技能、专业性等方面给予了针对性的支持。这既是一种监督,也是一种认可。有助于我们婴幼儿家长在市场上选择这些通过国家许可的机构,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幼儿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草案如何保障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基础托育安全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石毅:确保安全是发展幼儿服务的根本需要。在这部法律的草案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个草案不仅从多个角度提出了相应的表述和条款,不仅从机构的安全,而且从人员的安全、设施的安全、设备的安全,包括我们服务的安全、过程的安全、卫生的安全、食品的安全、整个管理过程的安全。特别是在机构安全方面,通过机构准入,提高了托幼机构工作的门槛。通过幼儿教师准入资格和注册制度,保证了人员进入该行业的门槛。同时,我们对设施设备、我们的建筑材料也有一定的要求,包括空气质量标准、以及食品配方等方面的一定要求。我们的日托机构的标准、费用和退款,以及日托机构关闭后如何妥善安置婴幼儿。我们为家长和行业的发展提供了非常清晰的跟进。这让我们行业的发展更有保障,也让我们的家人在送关怀时更有保障。该法案将在多大程度上改变多付情况?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施毅:托儿服务价格过高是托儿行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今年我们对全国各地,包括不同地区的调查可以看到,全国托儿服务的平均价格大约占我们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到60%。这个比例意味着,在一个家庭中,一个人的收入只能支付送孩子去托儿所的费用。如果有两个或者他家里有更多的孩子,那么他的血统就会更大。正如我们刚才提到的,现在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的托儿服务更加昂贵。这部关于托儿服务的法律包括一系列普惠性的支持政策,特别是财政投入、运营补贴、家庭日托补贴、建设补贴,包括与提供场地和设施有关的服务,包括减免租金、减免水、电、煤气相关费用。 ,可以帮助我们的幼儿机构降低运营成本。降低托儿机构的运营成本后,我们的普惠托儿服务价格可以进一步降低,让家庭更方便地以可以接受、负担得起的费用将孩子送到托儿机构。 编辑:吴家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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